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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规定
来源:      时间: 2014-12-23
 确保公司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值班行为,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根据城投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当日确实因故不能值班者, 应提前做好人员调换并报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门报值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交接班双方人员应当面交接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后一班次应完成前一班次未尽事宜,不得出现漏交接情况。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全程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发生值班电话无人值守情况。

三、值班人员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处理相关事宜,严禁出现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涉及上级会议通知事宜,应清楚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参会人员等会议要求,及时报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及时处理;重大、紧急事宜,如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等,应及时报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由综合管理部门及时报公司主要领导,值班人员还须实时跟踪、报送事件进展及结果。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把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告知外单位人员,尤其不能在电话中告知不认识的询问者。

五、节假日期间,公司所有车辆(除公司领导车辆以外)需停放在公司内,并在放假前一天将车辆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保管。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需填《节假日用车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方可使用。

六、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并将值班表报城投集团报备。

七、违反上述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综合管理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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