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口罩,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本次采购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采购的防护物资
  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参与比选的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参选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药店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医疗机构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生产厂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疫情期间取得的医疗器械审查备案相关证明。
  (三)对采购物资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口罩需符合或高于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采购数量:不低于100000个;
  3.到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4楼;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提交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投标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物资和服务合格证明材料;
  3.纸质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价格包含送货费及税费);
  4.证明其履约能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 疫情期间,提交资料可以扫描件传送,正式纸质版本可稍后送达。
  三、评审方法
  我公司将在截止日组成比选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评比,评选出本次标比选的中标机构。我公司将就本次比选结果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示。
  四、文件的递交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00,扫描文件及纸质文件请直接递交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 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套(一式两份)及完整的电子版文档;
  3.参选人应将文件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至962831680@qq.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丽华
  联系电话:027-83668032 18717182000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4楼403室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