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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清除停车位,施工单位与门面业主均被罚1000元
来源:      时间: 2021-11-29

  2021年10月20日晚22时,位于沙湖路潮粤香酒店门前城投停车场公司运营的三个道路停车泊位被擅自清除,泊位标线及泊位编码被人为抹除。

  次日,停车场公司泊位管理人员发现泊位被损毁,片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武昌区交管大队书面报案。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当时明确表示,肇事者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清除公共停车泊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即组织专班开展调查,专人现场勘察取证。专班人员从指挥中心调取现场监控录相,下午14时锁定肇事施工车辆(隶属于武汉市通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并督促相关肇事施工人员交待幕后指使者。经调查,幕后指使者为潮粤香酒店负责人方某,方某认为门前停车位影响其酒店生意,私下联系肇事施工方负责人袁某,两人达成一致后即发生上述泊位被清除事件。

  期间,停车场公司一方面积极对接并配合武昌交管大队相关取证工作,一方面多次督促肇事方恢复损毁的泊位以及相关赔偿工作。迫于压力,2021年10月25日下午16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交代犯罪经过。

  鉴于上述事件事实清楚,武昌交管大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肇事者进行如下处罚:

  1、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蓄意破坏公共停车位,由于肇事者主动投案,认错积极,且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责令肇事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000元,其中武汉市通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处罚1000元,潮粤香酒店处罚1000元;

  3、勒令武汉市通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原样恢复,道路停车泊位运营损失由潮粤香酒店承担。

  2021年11月25日下午17:00,通盛公司按标准恢复了沙湖路三个停车泊位。同时泊位运营损失费共计3675元潮粤香酒店方也已赔付给我公司。

  城投停车场公司非常重视此事,积极配合武昌交管大队处置此案件。办案期间,武昌大队严格落实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时刻为企业保驾护航,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复兴路分中心供稿)

 

   
   
  运营泊位照片
   
   
  抹除后现场照片
   
   
  恢复泊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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